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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受检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有效地完成整改工作。

  (四)每次督导检查情况均应形成简报报各级政府和项目办。

  二、督导内容及方法

  (一)项目启动及培训阶段

  1、督导内容

  是否完成项目办的组建;是否制定本级的实施方案;是否按时召开项目启动会和完成人员培训;受训人员是否合格。

  2、检查方法

  县对每个乡镇将抽查2个村检查,督导结果填入表10。

  (二)摸底调查阶段

  1、督导内容

  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及方法完成摸底调查工作;是否按要求填写并汇总上报摸底调查表。

  2、检查方法

  县随机抽查3个乡(镇),每乡(镇)随机抽3个村;乡(镇)级对所有项目村进行督导。每村随机抽取10户,核实摸底调查情况是否属实等,督导结果填入表11。

  (三)宣传发动阶段

  1、督导内容

  各项目乡(镇)是否按照上级方案的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2、检查方法

  县随机抽查3个乡(镇),每乡(镇)抽查1所小学校,每所学校抽取4-6年级学生30人;每乡(镇)随机抽1个村,每村随机抽取10户改厕户,督导结果填入表12。

  (四)项目施工阶段

  1、督导内容

  各项目村是否有专门负责施工技术指导及质检把关指导员;户厕施工是否按技术规定要求实施;是否对户厕施工过程进行技术质量监控;是否按要求对户厕施工进行三个阶段验收。

  2、检查方法

  县对每个项目乡(镇)至少进行1次以上督导,每乡抽查2个村,乡(镇)对每个项目村至少进行1次以上督导。每村随机抽查10户改厕户;督导结果填入表13。

第五部分 项目评估验收


  为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评估项目实施成效,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项目办分别组成本级的评估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一、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一)评估验收时间

  县、乡(镇)评估工作于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将评估验收报告报送地区项目办。

  (二)评估验收范围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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