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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府通〔2010〕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10年8月2日17时55分许,号牌为贵F75238号东风小型普通客车由威宁县龙场镇龙丰村驶往银沟村,行至威宁县龙场镇红光村村道(小地名:管家老屋基)处,车辆驶离道路右侧路面,翻坠于行驶方向右侧100多米的山坡下,导致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的较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医护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这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存在问题十分突出。一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还不严、不细,存在非法营运、无牌上路、违法超车、占道行驶、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淡薄。三是对各类上路车辆的管理和广大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亟需加大力度。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从今年以来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来看,我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排在第一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各部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有清醒的认识,切不可掉以轻心和出现松劲和厌战麻痹情绪。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毕署办通[2009]102号)的规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各种农用车、摩托车、农业机械大量进入农村的实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监管,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各乡镇及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今年以来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特点,认真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加大整治和源头控制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科学安排警力,集中力量加强对重要路段、重点时段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各种违法活动行为,严厉打击黑车和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严把审验关,严禁报废车辆、拼装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交通运管部门要抓好车辆的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和“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客运车辆例检制度,严查严处强超抢道和病车上路行驶,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对辖区内的重点路段和区乡公路进行排查,对危险路段和多发路段要进行全面整治,设立警示标牌、标志。交通、公路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危险路段的治理资金,继续加大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投入,确保安全畅通。同时,要继续加强对过境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维护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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