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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对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场所单位。对近年来火灾形势比较严峻的仓储物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货物堆放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此外,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清剿火患的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层层落实任务。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分别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县(市、区)“清剿火患”战役方案,建立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县(市、区)为重点,组织有关部门机关人员及乡镇、街道人员,专职(志愿)消防队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要充分发动各乡镇(街道)、居民(村民)逐村逐户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二)实施“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全市建立二级“网格化”排查整治机制,即将全市4个县(市、区)设为一级网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为二级网格责任区。每个网格都要明确负责督导的领导和检查人员,明确排查任务以及完成时限,确保每条街道、每个社区、每个乡村、每个单位有人管、有人查,杜绝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对每条街道、每个社区、每个乡村、每个单位场所的排查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保证火灾隐患底数清楚、情况明。各级“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每天要负责收集录入辖区排查整治情况,形成电子档案。
  (三)强化消防监督执法,严查火灾隐患。各县(市、区)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依法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以及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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