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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各县(市、区)要在主流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重点报道“清剿火患”战役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营造“清剿火患”的浓厚舆论氛围。市和各县(市、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清剿火患”战役战况。要借鉴北京市、广东省中山市的经验,市和各县(市、区)要在12月15日前,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25日以前)。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动员有关部门,全面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10月26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县(市、区)要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一阶段已经排查的单位、场所要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市人民政府将组成验收组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抽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上报整治情况。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将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并及时总结推广,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梁胜利“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和铁的纪律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清剿火患”战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在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还要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及时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各级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建立完善各警种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各警种“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任务,全警动员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仓储物流场所的检查整治,并负责指导及其它警种开展“清剿火患”活动;治安部门结合日常治安防范工作,参与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社区、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的检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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