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玉屏侗族自治县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玉屏侗族自治县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
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农〔2010〕176号)及省、地有关文件、全省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查工作)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县、乡(镇)分级负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的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努力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三)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县、乡两级都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