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举办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质量,确保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将在8月5-6日聘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地税局、南京市地税局、常州市地税局等有关领导及万科房地产成本部的有关人员举办一期“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培训班”(第一期),另于8月12-13日举办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区(县)局主管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的局长及相关业务骨干,共120人(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课程设置及时间安排(见附表2)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5日-6日为第一期培训班,共2天。地址:市局九楼会议室
第二期培训8月12日-13日为第二期培训班,共2天。地址:另定。(除第一期税务干部参加外,邀请企业及中介机构80人参加)
四、培训经费
1、培训费由市局统一支付,中午在市局二楼就餐。午餐标准30元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