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按照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流程统一确定的承诺办理时限,通过行政审批系统自动推行限时办结,并对超时办理的人员进行问责。统一实行法定办理时限公示制、承诺办理时限公示制和延期办结告知制,各部门面向社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平均承诺办理时限要进一步压缩30%以上。手续齐全,合规无需现场踏查的承诺办理件能变为即办件的要当场办结,努力提高即办件比例,每年办件总量中即办件比例不低于80%。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由第十二监察分局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对办件情况进行督查,实行月调度和通报,对逾期未办结件进行跟踪检查,实行行政问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六、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
各审批服务机构,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按照服务规范和礼仪标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因服务用语不规范、不文明受到投诉或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推行基本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并联审批工作
改革基本建设项目领域传统的串联审批模式,建立“一次告知、一口受理、统一收费、窗口传递、限时办结、一口送达”的审批模式,在市政务中心建立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实施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各业务处室之间的两级并联审批机制,明确报件的“入口”、“出口”牵头部门,确定审批周期和环节上的审批时限,实行一口受理、联合会审、联合踏查、联合验收,努力实现一个申报项目一次性报件、一次性取件。在基本建设项目领域并联审批取得成功经验后,可在其它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项目推行并联审批。
八、建立市政务中心重点投资项目“直通车”
在市发改委审批办及相关部门审批机构设立市政务中心重点投资项目“直通车”服务窗口,对列入市政府投资计划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投资项目,全部纳入“直通车”。市发改委审批办依据重点项目名录确定进入“直通车”项目并负责告知相关部门窗口,需要多个部门联审联办的,由“直通车”牵头窗口负责协调,各审批部门要在最短时限内办结,创新工作机制助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