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乃明 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办公室主任由肖禧硕兼任,副主任由市运管处副主任容毓伦担任,办公室成员从运管、交警、市市政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处理、联系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定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反馈工作信息。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副县(市、区)长具体抓,切实加强辖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各县(市、区)于2010年8月13日前将行动方案报给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重点
打击和取缔微型车无经营许可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
五、整治时间
2010年8月10日-10月31日。
六、工作措施
(一)依法打击和取缔农村微型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
由市运管处牵头,组织交通、公安、交警、市政、安监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微型车进行联合整治,依法查处非法客运经营行为。
(二)积极引导微型车公司化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河池市农村微型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把农村微型车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对农村从事客运的微型车,采取乡镇领导包村或社区、干部包车、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四包”责任制和“人盯路、人盯车、人盯人”的“三盯”工作措施,加强对农村微型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进农村微型车公司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8月10日-8月31日)。召开农村微型车客运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发布专项整治行动通告,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客运市场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农村微型车驾驶人员开展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专项整治动的工作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9月20日)。由乡(镇)政府牵头,运管、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配合,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农村微型客车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对从事客运又不加入公司规范管理的农村小型客车进行重点调查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