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导管理党报发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有关单位按时完成发行体制改革工作。
4、负责组织完成本系统所负责行业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5、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省物价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价格的法律、法规、规章。
2、会同财政部门研究起草文化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配合财政部门确定收费项目,牵头制定和调整全省文化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
3、按照权限分工,负责拟定省管文化类经营服务性价格并组织实施。
4、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1、依照职责和分工,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集团的文化改革发展工作。
2、具体负责完成本集团发行体制改革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具体负责本集团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负责荆楚网转企改制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省广播电视总台
1、依照职责和分工,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系统的文化改革发展工作。
2、具体负责本台下属的两家非时政类报刊社转企改制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具体负责湖北电视剧制作中心、湖北电影制片厂转企改制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具体负责组建湖北省广播影视传媒公司。
5、具体负责湖北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
6、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依照职责和分工,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集团、本公司的文化改革发展工作。
2、负责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
3、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文联、省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