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施计划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五日
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施计划
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浙委〔2009〕9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绍市委办发〔2010〕82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大力推进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提升现代纺织、机械电子、节能环保、医药化工、食品饮料等五大优势产业,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三大新兴产业,培育创意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装备制造业为支撑、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发展新产业。突出新兴产业培育对工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带动作用,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培育机制,加快新兴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力争到2015年,新兴产业规模以上产值占比较之2009年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
1.加强产业引导。进一步明确发展重点,大力培育以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为主导的新能源产业,以高新纤维、化工新材料、金属新材料为特色的新材料产业,以生物医药及制剂为重点的新医药产业,力争到2015年形成3个千亿元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信息产业、电动汽车及其配套产业,形成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国内有影响力的新兴产业体系。2010年编制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整合政策资源,制定实施办法,加大扶持力度,将新兴产业推进情况列入对各地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全力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加大项目投入。实施新兴产业发展若干项目专项,推进民营资本与高新技术对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绍兴建设,全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力争新兴产业类项目投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40%左右。(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负责实施)
3.加快产业配套。在滨海新城规划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每个县(市、区)也要设立1-2个具有特色的新兴产业园区,全力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加快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新兴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支持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建立高层次研发中心,加快高新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科技局分别牵头,市经贸委等部门配合)
4.加速提升影响。定期举办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品展览会,并争取逐步提高规格;积极举(承)办国家级产业发展论坛、研讨会等,全力提升产业影响力。(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
(二)建设大集群。完善特色优势产业提升机制,重点推进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突出公共平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全力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力争到2015年集群产值占到工业总产值的70%左右。
1.推进特色产业高端化。积极发展以新型纤维、产业用纺织品、高档服装家纺及面料等为重点的现代纺织产业,以现代交通装备、电力及新能源设备、高档机床、新型纺织机械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以高档精细化工和现代医药为重点的医药化工产业,以绍兴黄酒为重点的食品饮料产业,2010年要在规划落实上下功夫,分产业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市县联动推进体系,全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发展,积极探索产业优化升级机制。(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