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师生比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搞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0.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学生技能比赛和学生“文明风采”大赛获得好成绩。
(二)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步县的条件。
1.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和落实职业教育攻坚政策文件,调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2.县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统一认识,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3.整合县域内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县域内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4.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2008-2010年每年基本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送生任务;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成人继续教育与再就业培训工作。
5.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完成攻坚财政经费投入任务,积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经费筹措任务,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现象。
6.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校园面积、建筑面积、设备价值、图书册数的生均值分别基本达到50平方米、20平方米、3500元、30册。
7.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学费资助资金。
8.2008-2010年,每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5%。
9.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师生比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10.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技能比赛和“文明风采”大赛。
(三)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的条件。
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认真履行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职责,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和实施发展职业教育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的发展职业教育保障机制。
2.做好本单位(部门)履行职业教育攻坚职责的工作总结,向市职教攻坚办提供职业教育攻坚相关资料数据,完成自治区、南宁市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和职业教育攻坚任务,成绩突出。
中等职业学校:
1.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校园面积、建筑面积、设备价值、图书册数的生均值基本达到50平方米、20平方米、3500元、30册,校容校貌有较大改变。
2.2008-2010年,每年均超额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
3.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学费资助资金。
4.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网络,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2008-2010年,每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城市职业学校高于90%,农村职业学校高于85%。
5.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比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搞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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