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关于黄南州金融支持企业项目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九条 储备原则:1.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建设项目;2.符合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与建设、景区开发经营、矿产资源及能源开发等项目;3.高新技术项目;4.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项目;5.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6.其他项目。

第三章 操作流程

  第十条 操作流程:企业贷款申请→报当地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审并汇总→人民银行审核→推介各金融机构调查评估→召开贷款意向签约会议。
  第十一条 申请。申请人在填报《企业项目信贷融资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融资需求表》)前,应征求当地经济和商务委员会的(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意见,在经济和商务委员会(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企业准入条件进行自我测评,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方可进行填报。申请人申请入选单位名录,应当如实向相关审核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初审。企业将填报完毕的《融资需求表》报当地经济和商务委员会进行按照企业准入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 当地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在《融资需求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负责交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汇总。在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向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汇总。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将各县上报和州级收报的《融资需求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季后三日内一式三份,以《推荐函》的形式,推荐给中国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
  第十四条 审核。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根据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对具备贷款资格和相关贷款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企业负债与信用。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强,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拥有相应数量的物资财产,能够作为贷款的保证抵押,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企业效益。主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产业优势强,带动面大,对增强区域财力、安置就业和带动农户增收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国内同行业中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设计产品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不亏损。
  (三)具有《贷款通则》规定的借款资格。
  (四)贷款项目有市场、有效益。
  (五)具有基本经营条件,有经营项目的能力。
  (六)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七)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八)无不良信用记录。
  (九)企业账户开户许可证按期年审。
  (十)企业已申领贷款卡并年审。
  (十一)企业征信系统企业财务报表齐全。
  (十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期年审。
  (十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按期年审。
  第十五条 公布。经人民银行审核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纳入黄南州金融支持企业项目名录,并通过当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布所需费用由黄南州金融支持企业项目名录中组成的企业分担。
  第十六条 推介。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按上述内容审核公布后,向黄南辖区各金融机构推介,并由金融机构对意向性企业进行贷前评估。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