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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佛府办[2010]130号)


各区人民政府:

  2009年,我市各级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因素,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根据《印发佛山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0〕110号)及《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通知》(佛农工办〔2010〕7号)要求,经过综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禅城区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95.5分,评定为优秀等次。按佛府办〔2010〕110号文件精神,给予通报表扬。

  二、南海区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94分,评定为优秀等次。按佛府办〔2010〕110号文件精神,给予通报表扬。

  三、顺德区 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97分,评定为优秀等次。按佛府办〔2010〕110号文件精神,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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