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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3.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做好115创新团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培养等。继续在三级医院选派学科带头人参加境外培训。出台“江淮名医”选拔培养方案,开展第一批“江淮名医”评选表彰。

  4.加强卫生科技工作。重点加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组织开展第四周期临床医学重点学科申报遴选工作。针对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现状,组织开展适宜技术调研、筛选和推广工作。

  七、切实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

  1.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着重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和综合利用效果。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地方标准审定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2.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体系,完善协管工作机制。推动卫生监督机构向行政执法机构转变,人员按照公务员管理,稳定卫生监督队伍。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能力和水平。

  3.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继续依法加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各项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加强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加大对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稽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

  4.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文化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内涵建设,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权威,提升卫生监督社会影响力。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知识竞赛、卫生执法技能比赛等文化活动。

  八、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工作,持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1.继续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并逐步扩大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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