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云府办〔201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云浮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发挥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推动金融业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浮市建设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规划纲要(2009-2020年)》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创建信用体系试点市合作框架协议》要求,现就加快我市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服务“三农”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郁南县先行先试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的有利基础上,以云浮市成为广东省首个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及社会信用环境,全面建设诚信社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我市建设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循环经济和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广东富庶文明大西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统筹谋划信用体系建设,全力加快推进信用体系试点市的各项创建工作,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当前形势下的金融支农工作,坚持“多予、不取、放活”方针,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三农”发展的关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提高涉农贷款的投放比例,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使农村经济金融实现良性互动和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