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构。积极推进长春市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国家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研究院的合作,组建清华大学国家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研究院东北院。落实双方协议中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各项条款,促进东北院各项业务的开展。依托在长大专院校、开发区、专业培训机构和服务外包企业,组建长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形成政、企、学、培四位一体的培训工作机制,迅速扩大服务外包人才规模。依托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长春服务外包学院,面向大专以上学生及在职人员开展各类服务外包人才专业培训。既要满足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人才需求,也要将优秀人才输送到全国各地,逐步形成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产业。
16.统筹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和民办院校与服务外包企业的人才需求对接,大力发展“企业订单式”培训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培养一批服务外包适用人才。协调高校、社会培训机构、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和实训、实习工作。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采取量身定制的方式开展就业培训。
17.广泛吸引海内外服务外包人才。支持企业吸引海内外具有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经验和熟知国际服务外包市场的外包人才,特别是熟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流程管理、能与境外发包企业直接沟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凡来我市创办服务外包企业,或被服务外包企业聘为中层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的服务外包人才,对年工资收入超过6万元部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从专项资金中予以补贴;有关部门可按照我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的有关规定,在出入境、居留、落户、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相应待遇,提供相应便利。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8.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开发关键和核心技术,增强国际竞争力。在抓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同时,支持首创,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技术能力强的大公司或企业集团,进一步增强竞争优势。
1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专业、便捷的信息服务,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