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参加2012年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参加2012年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石家庄市参加2012年河北省(香港)
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省政府定于2012年4月18日-20日在香港举办“2012年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为做好我市各项筹备和参会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两大任务和中东西三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香港作为我市重要的外资来源地作用,全面深化和拓宽对港合作,重点推进以现代金融、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现代物流、品牌运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以生物制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方面的投资合作,精心谋划对接一批龙头带动性和产业支撑性的大项目,联络拓展一批投资实力雄厚、在港影响力强的大客户,有效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二、组团安排
按照“精干实效、以事定人”的原则,组织石家庄市经贸代表团和石家庄市重点项目代表团赴港参会。
(一)石家庄市经贸代表团
团长:姜德果 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团长:王大军 石家庄市政府副市长
秘书长:张业 石家庄市政府秘书长
副秘书长:杨智勇 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千里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成员: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外侨办、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新闻记者等。
市经贸代表团组团工作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设联络组、项目组和会务组三个工作组开展工作。
(二)石家庄市重点项目代表团
由市国资委、金融办、工信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签约项目单位、重点对接项目单位以及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企业人员组成,由市投资促进局统筹组织,按照市代表团的统一安排,参加有关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项目洽谈、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