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以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社会大发动,全市总动员,各行各业齐参战,真正做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级政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坚持财政补助,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绿满百色”造林绿化财政补助制度,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和部门资金,增加公共投入,同时把“绿满百色”造林绿化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绿化,积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四)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全面系统编制全市“绿满百色”造林绿化规划,统筹国土整体绿化工作,分年度逐步实施。
(五)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在继续抓好山上造林绿化的同时,推进城镇所在地、村庄和公路、铁路、河流交通沿线绿化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和住宅小区的绿化美化。
(六)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山区绿化要大力发展速生树种和乡土树种;城镇绿化坚持乔灌草相结合;交通干线绿化要着力抓好两侧林相改造和宜林路段林带建设;村庄绿化要大力发展经济效益较好的经济果木林和珍贵树种,努力实现生态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七)坚持明确主体,落实权益。落实造林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维护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总体目标。
建设期为5年,即从2011年至2015年。力争森林覆盖率从2009年的63.92%增加到2015年的67%,新增森林面积175万亩,实现有山皆绿、一条通道一条绿色走廊、一座城市一片森林、一个村庄一座绿岛、单位庭院园林化的目标。
(二)阶段目标。
到2011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5%(2009年为63.92%),退蔗(粮)还林(果)、石漠化治理、珠防林、竹子产业建设步伐加快,右江河谷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城镇绿化加快推进;公路、铁路及江河渠道建成各具特色的绿化示范样板带;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成效明显;重点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基本绿化;重点矿山基本实现复绿。
到2013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6%,石漠化治理、珠防林、竹子产业建设稳步推进,退蔗(粮)还林(果)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全市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城镇绿化档次不断提高;公路、铁路两侧及主要河流两岸可绿化部分基本绿化,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江河沿线及风景区周边村庄全面绿化;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基本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