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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 指导各县(区)开展建筑材料使用环节整治工作。

  (三)监督检查工作组。

  组 长:黄新学

  副组长:吴 骞

  许大林

  成员从市监察局、住建委等单位抽调。主要工作职责:

  1. 监督检查全市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市直各有关部门对建筑材料市场监管的履职情况,严肃查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2. 指导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整治时间

  2010年6月5日-6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要把实施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各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具体抓好此项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做到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把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二)强化监管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的工作力度,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加强对建材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3C认证、执行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厂家实行关停并转;充分发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作用,加强建筑材料市场产品质量强制检验、计量检定、质量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生产、销售和建筑工地使用假冒伪劣建材违法活动。

  (四)狠抓案件的查处。以查处案件为突破口,推进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案件坚决查处,做到“对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挂牌督办形式,确定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惩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分子。对制假售假企业和加工点的处理要达到“五彻底”,即彻底断电、彻底没收产品、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捣毁设备、彻底没收原材料,绝不能姑息迁就。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其中,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或利用职务之便兜售建筑材料谋取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要杜绝执法过程中以收代罚、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和随意执法、执法扰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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