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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市消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四)强力整治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突出。各级各部门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贯穿全年,先后部署开展了“守护中原”、“护航中原”系列行动和城中村、商品批发市场、“九小”场所、“畅通生命通道工程”、“消防安全百日清查”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尤其是自2011年9月份以来,全市部署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执法力度之大、排查范围之广、消除火灾隐患之多、社会关注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有效遏制了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2011年,全市共排查单位11.4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7.3万处,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128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五)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升。不断深化消防安全“五进”活动,组建20支宣传队、17台消防宣传车,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城市广场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1600余次。利用“3·29”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时期,上街宣传咨询280余次、举办消防大型灭火演练286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300余万份,通过开放消防站接待群众已超过6万人,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专业技术培训班150余期,培训各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村两委成员共计4万余人。零距离普及消防常识,在主要路段等显著位置设置大型消防宣传橱窗1300块,在居民楼、“九小场所”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牌3万余块,每个县(市、区)都高标准建立了1条消防安全示范街和1个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其中市直第六小学、市实验小学被评为“全国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利用短信平台、道路电子显示屏发送、播放消防公益宣传标语300余万条,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责任制落实不平衡。部分县(市、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上热下冷”、“层层衰减”,尤其是部分乡镇、街道和社区消防管理流于形式,失控漏管严重。部分社会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强,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等机制不落实,工作被动应付。

  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一些县(市、区)公共消防设施欠账较多,建设不到位,现有消火栓维护不及时;还有一些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消防专项经费和专(兼)职消防队业务经费未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三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政府专职消防队标准不高,多数县(市、区)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四有标准”落实还不到位,仅停留于购置消防车辆,经费难以保障到位,执勤人员少,业务训练跟不上,战斗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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