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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渔业科
  负责水产资源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渔业发展规划,指导渔业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监督海洋渔业捕捞生产,水产养殖业布局结构和品种结构调整及种苗生产;组织渔业资源调查和渔场预报及新渔场的开发和渔业生产的综合调查;组织实施海洋捕捞强度控制方案;协调重大渔政执法行动和重大渔业纠纷,查处严重渔业违规事件;负责养殖种苗的管理,水产养殖及种苗许可证发放工作;渔业船网工具报批及渔业先进技术推广与示范工作,指导市海洋与渔业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统计、基础数据和信息管理,预测发布渔业产品和渔业生产资源供求情况及有关经济信息;初审报批远洋渔业项目,并协调项目的实施。
  (五)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贯彻执行有关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市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海上渔业安全生产方面信息材料;负责渔民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业安全技能培训;依法对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完善渔船通讯设施;组织指导渔业船舶开展海上自救互救,负责开展海上渔船搜救工作;负责渔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和渔业船舶明火作业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海上和停港渔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完善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工作制度等;负责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受理与行政许可和审批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件的咨询;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局机关的工作衔接;负责政务窗口的接待、咨询工作;完成本单位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
  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一)负责对全市海洋渔业社团行业管理。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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