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对体制改革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制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落实推进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和措施。研究制定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两个目录”,着力推进行政管理职能向社会组织和下级部门转移,力争在行政体制改革、机关职能转变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粤经信法规〔2011〕810号),加强依法办事和创新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考核。
三、积极推进经济和信息化地方立法。围绕全省经济和信息化中心工作,加强立法研究,及时提出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积极争取省政府、省人大支持,将《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列入2012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加快立法进程,力争早日出台实施。做好《广东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立足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职能,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协调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和统一发布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防止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利于企业转型升级,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按程序修改或废止。
五、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开展全省经信系统行政执法调研,进一步梳理和明确行政执法职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制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依法取得执法资格。制定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格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电子监察。进一步加强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生态环境的行政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树立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信力。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加强公务员学法培训,做好学法登记。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讲座、法律咨询、教育培训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学习宣传《
宪法》、《
行政强制法》以及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重要法律法规。以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以及培训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