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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雨水污水和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安宁市政府
  配合单位:昆明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桶: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非机动垃圾收集车:2011年完成2辆,2012年完成3辆,2013年完成3辆,2014年完成3辆,2015年完成1辆;机动垃圾收集车:2011年完成1辆,2012年完成1辆;垃圾转运站:2012年完成;垃圾焚烧厂扩建: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弃土消纳场:2011年、2012年各完成1个。
  10.晋宁县:新增垃圾收集间27个,垃圾收集桶2461个,非机动垃圾收集车6辆,垃圾转运车3辆,垃圾转运站7座,建成1座处理规模为200吨/日的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建弃土消纳场1个。
  责任单位:晋宁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非机动垃圾收集车:2011年完成2辆,2012年完成2辆,2013年完成2辆;垃圾转运车:2011年完成1辆,2012年完成1辆,2013年完成1辆;垃圾转运站:2011年完成1座,2012年完成2座,2013年完成2座,2014年完成1座,2015年完成1座;垃圾综合处理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弃土消纳场: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11.宜良县:新增垃圾收集间323个,垃圾收集桶3815个,非机动垃圾收集车92辆,机动垃圾收集车7辆,垃圾转运车15辆,垃圾转运站9座,与石林县合建1座处理规模为450吨/日的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建弃土消纳场2个。
  责任单位:宜良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非机动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机动垃圾收集车:2011年完成1辆,2012年完成3辆,2013年完成3辆;垃圾转运站:2011年完成2座,2012年完成3座,2013年完成2座,2014年完成1座,2015年完成1座;垃圾综合处理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弃土消纳场:2011年、2012年各完成1个。
  12.石林县:新增垃圾收集间106个,垃圾收集桶2153个,非机动垃圾收集车40辆,机动垃圾收集车4辆,垃圾转运车10辆,垃圾转运站8座,与宜良县合建1座处理规模为450吨/日的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建弃土消纳场1个。
  责任单位:石林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非机动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机动垃圾收集车:2011年完成1辆,2012年完成2辆,2013年完成1辆;垃圾转运站:2011年完成1座,2012年完成2座,2013年完成2座,2014年完成2座,2015年完成1座;垃圾综合处理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弃土消纳场: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13.东川区:新增垃圾收集间498个,垃圾收集桶681个,非机动垃圾收集车21辆,机动垃圾收集车8辆,垃圾转运车12辆,垃圾转运站7座,建成1座处理规模为150吨/日的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建弃土消纳场1个。
  责任单位:东川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非机动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机动垃圾收集车:2011年完成1辆,2012年完成2辆,2013年完成3辆,2014年完成1辆,2015年完成1辆;垃圾转运站:2011年完成1座,2012年完成2座,2013年完成2座,2014年完成1座,2015年完成1座;垃圾综合处理厂: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弃土消纳场: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14.富民县:新增垃圾收集间129个,垃圾收集桶497个,非机动垃圾收集车21辆,机动垃圾收集车10辆,垃圾转运车4辆,垃圾转运站7座,建成1座处理规模为100吨/日的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建弃土消纳场1个。
  责任单位:富民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非机动垃圾收集车、机动垃圾收集车: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垃圾转运车:2011年完成1辆,2012年完成2辆,2013年完成1辆;垃圾转运站:2011年完成1座,2012年完成2座,2013年完成2座,2014年完成1座,2015年完成1座;垃圾综合处理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弃土消纳场: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15.嵩明县:新增垃圾收集间167个,垃圾收集桶1621个,非机动垃圾收集车65辆,机动垃圾收集车29辆,垃圾转运车11辆,垃圾转运站5座,建成1座处理规模为250吨/日的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建弃土消纳场1个。
  责任单位:嵩明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非机动垃圾收集车、机动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垃圾转运站:2011年完成1座,2012年完成2座,2013年完成1座,2014年完成1座;垃圾综合处理厂: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弃土消纳场: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16.禄劝县:新增垃圾收集间1931个,垃圾收集桶1561个,非机动垃圾收集车64辆,机动垃圾收集车20辆,垃圾转运车11辆,垃圾转运站14座,建成3个垃圾处理项目(分别为禄劝县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采用卫生填埋工艺,处理规模为90吨/日;禄劝县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采用综合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50吨/日;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撒营盘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采用卫生填埋工艺,处理规模为30吨/日),新建弃土消纳场1个。
  责任单位:禄劝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非机动垃圾收集车、机动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垃圾转运站:2011年完成2座,2012年完成3座,2013年完成4座,2014年完成3座,2015年完成2座;垃圾处理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禄劝县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和撒营盘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禄劝县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弃土消纳场: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17.寻甸县:新增垃圾收集间953个,垃圾收集桶1925个,非机动垃圾收集车69辆,机动垃圾收集车28辆,垃圾转运车12辆,垃圾转运站12座,建成1座处理规模为200吨/日的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建弃土消纳场1个。
  责任单位:寻甸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非机动垃圾收集车、机动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垃圾转运站:2011年完成2座,2012年完成3座,2013年完成3座,2014年完成3座,2015年完成1座;垃圾综合处理厂: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弃土消纳场: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18.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新增垃圾收集间40个,垃圾收集桶1820个,非机动垃圾收集车21辆,机动垃圾收集车10辆,垃圾转运车11辆,垃圾转运站4座,新建弃土消纳场1个。
  责任单位: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非机动垃圾收集车、机动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垃圾转运站:2011年完成1座,2012年完成1座,2013年完成1座,2014年完成1座;弃土消纳场: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19.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新增垃圾收集间781个,垃圾收集桶724个,非机动垃圾收集车35辆,机动垃圾收集车15辆,垃圾转运车6辆,垃圾转运站10座,建成1座处理规模为150吨/日的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建弃土消纳场1个。
  责任单位: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非机动垃圾收集车、机动垃圾收集车:2011年完成20%,2012年完成30%,2013年完成30%,2014年完成10%,2015年完成10%;垃圾转运车:2011年完成1辆,2012年完成3辆,2013年完成1辆,2014年完成1辆;垃圾转运站:2011年完成2座,2012年完成3座,2013年完成4座,2014年完成1座;垃圾综合处理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弃土消纳场: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市直有关部门任务分解及实施步骤
  1.新建两座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中心。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经开区管委会,五华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东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西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
  2.新建两座日处理能力达2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五华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2年3月31日前建成东郊餐厨垃圾处理厂;2013年12月31日前建成西郊餐厨垃圾处理厂。
  3.制定出台《昆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1年9月30日
  4.制定出台《昆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
  5.主城规划区新增渣土车辆500辆。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1年至2015年每年增加100辆。
  6.完成一个静脉产业园区项目建设。
  产业园近期规划5平方公里,分3期5年内建成:一期工程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区,包括东郊填埋场区域755亩范围内已建成和在建的项目;二期工程为高新技术拆解区,将建成研发验证区、教育示范区、交易服务区、配套居住区等区域,完成搬迁村民的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然后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汽车和电子垃圾拆解项目入驻,规划用地2600亩。一期和二期建成后每年可产生钢铁、有色金属、橡胶、塑料、再生建材等资源220万吨;三期主要完成基础设施和设备制造基地建设,用地规划约3平方公里(其中,二期和三期工程拟选址在东川再就业特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寻甸县政府,天生桥再就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期工程;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期工程;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期工程。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垃圾资源化利用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雨水、污水和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日常工作,做好工作推进及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检查验收和情况报送,按差别化考核指标要求对分解的目标任务定期实施量化考评。
  (二)加强协调,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详细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进度表,对各项任务分解量化,实行工作成果倒逼。市政府目督办要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加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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