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成任务:完成自治区2011年安排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得25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率计分。(各市目标值见自治区农机局《关于确定2011年各市农机购置补贴目标任务的通知》(桂农机办【2011】177号))
二、考评数据采集的渠道和方式、察访核验重点
数据采集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掌握了解工作进度情况;通过察访核验(重点调查、随机抽查、实地核验)采集有关数据。
年度察访核验重点在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
抽样地点:市农机局
抽样方式:查阅市局与县局或市政府与县政府或市局与县政府是否签订《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职责是否明确。
(二)落实配套资金和安排工作经费
抽样地点:市农机局
抽样方式:查阅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或年度部门预算或会计凭证,核实市一级配套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否得到落实,各占中央补贴资金的比例多少。市级安排配套补贴资金包括市、县财政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配套资金;市级安排工作经费包括市本级财政安排给市农机局、县农机局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和县财政安排给县农机局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含开展政策宣传、公示、核机、建立信息档案以及必要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经费。
(三)规范操作
1、补贴政策、相关电话公开
抽样地点:市农机局、1个县农机局
抽样方式:上当地农机化信息网或通过当地政务中心公众信息查询系统或查看板报、海报等可证明的资料了解是否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市、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和相关文件。
自治区、市、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主要包括:
(1)国家、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自治区、市、县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相关文件主要包括:
(1)自治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2)自治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一、二级经销商名单;
(3)自治区、市、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
2、补贴内容公开
抽样地点:县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