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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评设区市年终核验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八个不得”: 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自治区“七个坚决禁止”:坚决禁止暗箱操作、虚报冒领国家补贴资金和倒买补贴机具;坚决禁止农机部门代理经销商收取农民购机款和向农民搭车收费;坚决禁止农机部门收取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农民的任何手续费、报名费、服务费、好处费、回扣等费用;坚决禁止公开或变相向农民指定农机补贴经销商和农机补贴产品,不准搞地方保护主义;坚决禁止农机部门干部本人或亲友插手或干预农机补贴销售活动;坚决禁止补贴目录外的农机产品公开或变相进入补贴市场和购买年限未满2年的补贴机具上市倒卖;坚决禁止各级农机部门拖延购置补贴手续的办理和结算资金的办理,不准故意刁难企业、经销商和农民办理农机购置机补贴相关手续。)

  2、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三个公示”

  抽样地点:市区、1个县(县城或乡镇)

  抽样方式:随机抽查市级1-2个经销商,抽1个县检查1-2个经销商。经销商可以是一级也可是二级经销商。

  (“三个公示”是指:公示经销商所代理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包括品目、生产企业、产品型号、主要配置及参数、中央补贴额、自治区补贴额、补贴总额、最终销售价格;公示经销商必须遵守的“八不得”;公示所在地县(区、市)、市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办公室的投诉电话。)

  3、核验机具

  抽样地点:2个乡镇

  抽样方式:在本县确定2个乡镇,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申请抽查”中随机抽取这2个乡镇总共20-30台机具(时间允许可增加数量),打印申请表、指标确认书、供货表,按照表格信息采取实地核查或电话抽查方式,实地检查要占抽查的50%以上,可集中在随机抽取的1-2个行政村中随机抽取,检查补贴农户与机具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转卖、倒卖补贴机具等情况。

  电话核查主要内容是:了解购机户的情况是否真实,姓名、住址、电话与户口本、身份证与资料是否相符;补贴机具在不在;在的补贴机具型号、销售总价、实际支付价等是否与申请表、供货表内容相一致,是否与补贴目录中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相符;经销商是否给购机户开具购机发票,机具购买价格是否高出本地区该产品市场价,是否有乱涨价行为,是否有强制搭售其他配置等行为;不在是什么原因,购机户是否存在转卖、倒卖牟利行为;是否存在冒用农民身份证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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