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关于全省水电安全监察员培训报名的通知

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关于全省水电安全监察员培训报名的通知
(浙水电管〔2010〕17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若干规定》(浙水电〔2007〕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水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水平,拟于2010年11月在杭州举办全省水电安全监察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水电行业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装机500kW及以上的水电站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加培训人员年龄应不超过50周岁,并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装机500kW以下的水电站可视情况报名参加。

  二、报名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做好培训报名和参训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请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报名表于2010年10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省水电管理中心。

  三、其它事项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马 瑞;

  电  话:0571-87827653;

  传  真:0571-87828575;

  电子信箱:marui@zjwater.gov.cn。

  附件:小水电安全监察员培训报名表

  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
  小水电安全监察员培训报名表
  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工作单位

岗  位

联系电话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