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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说明:1、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2、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3、银行帐户信息必须为公司帐户,用于拨付资金,务必正确填写。
附件3: 年度天津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申请汇总表
申请企业(盖章):
序号
合同号
银行收汇凭证编号
发票号
服务外包工作单或工时结算单编号
2011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美元)
备注
合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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