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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辽保居发[201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绥中县、昌图县人民政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1月4日,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陈政高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国务院召开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和建设部召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上再次作出重要批示。王珉书记批示:住房保障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总结经验,攻坚克难,切实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使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发展振兴的成果。陈政高省长批示:今年保障性住房任务,要保质保量完成,房地产市场一定要健康平稳发展,切要认真抓好。此事事关全局。切!切!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王珉书记、陈政高省长的批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狠抓贯彻落实。2012年,各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规模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资金压力大,工程质量监管以及分配、运营、管理任务很重,各地要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落实政府责任,积极筹措资金,改进土地供应,创新运营机制,克服困难、真抓实干,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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