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管理,监督考核。市、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于每月月底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并于每年1月中旬前将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报市财政局、环保局。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资金到位和安排使用、后续管理措施与制度的建立等内容。市财政局、环保局对工程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监察、审计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确保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投入资金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使用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应向县(市、区)监察、审计等部门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内容、范围、目标、措施,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形成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市政府将把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完成情况作为年度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的考核。对项目工程未按期完成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
周口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保仓(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旭勃(市政府副秘书长)
司元亨(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姚卫田(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朱学清(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勇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新芳(市委农办副主任)
晏建国(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施新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张训诗(市畜牧局副局长)
窦中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克伟(市水务局副局长)
闫天杰(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庆春(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黎心问(市林业局副局长)
马力克(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邦民(市环保局正处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