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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焦政〔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精神,为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市场需求、改善人民生活、提升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2011年至2013年在全市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奋力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的目标,以开展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活动为抓手,坚持重在提升、重在为民,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上水平、城乡建设上速度、城乡管理上台阶,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基本目标
  加强城镇及焦作新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城市住房、中心镇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快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城镇基础设施和住房保障体系, 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以上,2013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2%;实施100项投资千万元以上城乡建设项目,力争完成投资45亿元;焦作新区建设初具规模,城乡面貌明显改观,住房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产业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焦作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
  加快焦作新区规划建设。坚持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发展,把焦作新区建成全市“三化”(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先导区、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焦作新区2011年10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新区总体方案力争2011年年底前报送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加快推进焦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聚,2012年年底前焦作新区功能区建设出形象、成规模。2013年焦作新区的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达7.5%以上,人口达到30万人,成为焦作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生产性服务设施和公共租赁住房等生活性服务设施,到2012年年底,全面实现基础设施、生产性服务设施和生活性服务设施“三到位”;2013年,全市9个省定产业集聚区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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