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按照市政府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完成各自所承担2011年度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确保2011年度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做好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和监测体系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
(二)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
1继续实施“碧水工程”,开展安阳河、金堤河等重点流域和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以安阳河、洪河、金堤河流域和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各县(市、区)按照当地“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对全市范围内的汤河、大宫河、金堤河和硝河等主要河流,以及坑、塘、沟、渠等实施综合整治,实现水体的美化净化。开展工业点源的污染治理,确保全市所有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结合我市三年水系规划,对排入坑、塘、沟、渠的城市污水实施截流、生态调水等工程措施,使水体明显变清,实现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明显改观。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和安钢集团等企业
2完成合成氨、造纸、淀粉、涉重金属行业综合整治任务。
按照省定综合整治技术规范、时限、整治标准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等部门2011年安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11〕6号)要求,组织全市合成氨、造纸、淀粉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任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龙安区政府要督促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富氧底(侧)吹工艺改造工程,并经市环保局验收后投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安化集团等有关企业
3完成电力企业烟气脱硝和炼铁企业烟气脱硫任务。
按照省定综合整治技术规范、时限、整治标准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等部门2011年安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11〕6号)要求,督促大唐安阳发电厂完成2台机组烟气脱硝治理工程;督促安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1台烧结机脱硫工程,并完成1台烧结机脱硫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和殷都区要督促本辖区所有炼铁企业每家完成1台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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