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度目标任务
2011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8%以上;幼儿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62%以上。新建、改扩建31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27所,民办幼儿园4所,使每个乡镇有1所办学条件较好的幼儿园;招聘一批幼儿教师,培训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人员1000名;积极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50%以上的幼儿园基本达到办园标准。力争新创建1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2-3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2012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9%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幼儿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65%以上。新建、改扩建37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34所,民办幼儿园3所;招聘一批幼儿教师,培训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人员1000名;积极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60%以上的幼儿园基本达到办园标准。力争新创建1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4-6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2013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幼儿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70%以上。新建、改扩建17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14所,民办幼儿园3所;招聘一批幼儿教师,培训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人员1000名;积极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70%以上的幼儿园基本达到办园标准。力争新创建1-3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4-6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三、实施学前教育四项工程
(一)幼儿园建设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3年内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5所,其中浚县28所、淇县9所、淇滨区13所、山城区16所、鹤山区9所;民办10所,其中淇滨区3所、山城区6所、鹤山区1所。该工程以县区为主实施。
(二)幼儿园达标工程。按照省定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该工程以县区为主实施。
(三)幼儿教师补充工程。从2011年起,每年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大中专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充实幼儿园教师队伍;引导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非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担任幼儿教师;从中小学富余教师中选择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经培训合格后转入学前教育,满足新增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的需求。
(四)幼儿教师培训和名师培育工程。从2011年起,对现有幼儿园教师和园长进行轮训,并对幼儿园园长和优秀幼儿教师进行重点培训,打造幼儿园园长、教师骨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