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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牵头,成立由市督查局、市水利局和相关县(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组,对河道采砂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组织机构、工作方案、整治效果、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等。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勘。(三)第三阶段:成果巩固(2011年8月11日-11月25日)

  一是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验并积极推广,促进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二是研究制定采砂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通过落实责任,巩固治理成果,确保非法采砂活动不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组织好本次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二)边查边改,突出实效。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砂必要性的宣传报道,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四)标本兼治,建立机制。坚持专项整治、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对非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非法采砂活动。建立政府负总责、水利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采砂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科学规划、严格审批、强化监管、严肃执法,切实维护河道采砂正常秩序,努力使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走上依法、科学、有序、可控轨道。

  附 件
  平顶山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任务一览表
  2011年7月

序 号

地  点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领 导

主 要

责任人

具 体

责任人

完 成

时 限

备  注

1

二郎庙至西羊石95公里沙河河段;白龟山水库白炼堂至孙街。

鲁山县

政府

县 长

郭斌献

县政府

党组成员

张江河

鲁山县河务局局长

陈立新

2011年7月31日

鲁山县辖区沙河段、昭平台水库主汛期仍在违规采砂作业,砂堆弃料、机具影响行洪

2

白龟山水库泄洪闸至沙河梁李段11公里;白龟山水库泄洪闸至五虎刘。

湛河区

政府

区 长

张恩河

副区长

马四海

湛河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王世杰

2011年7月31日

湛河区辖区沙河段、白龟山水库前期治理比较彻底

3

白龟山水库北岸中平能化疗养院至东羊石

新城区

管委会

常务副主任

韩宏亮

副主任

范卫东

 

 

2011年7月31日

新城区辖区前期治理正在收尾

4

沙河46公里、澧河60公里、甘江河33.5公里叶县境内

叶县

政府

县 长

古 松

副县长

李建华

叶县水利局局长

王留套

2011年7月31日

叶县辖区沙河、甘江河全线停采,沙堆未处理、机具未撤离,影响行洪

5

北汝河26公里宝丰县境内

宝丰县

政府

县 长

刘书锋

副县长

曲延辉

宝丰县水利局局长

杨民德

2011年7月31日

宝丰县辖区北汝河有部分采砂业主仍在违规作业影响行洪

6

北汝河48公里郏县境内

郏县

政府

县 长

张国晓

县政府

党组成员

康应振

郏县水利局局长

王天申

2011年7月31日

郏县辖区北汝河段建设项目在主汛期仍在施工;部分采砂船只未撤离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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