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主要工作目标:
(1)发挥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作用,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负责)
(2)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1.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工作目标:
(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实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配套资金,补助标准为15元/人,其中中央补助9元/人,省补助3元/人、市补助1元/人、县(区)补助2元/人。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并提高信息化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市卫生局负责)
1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目标: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再补种11.2284万人。(市卫生局负责)
(2)对5.18万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继续实施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3)为8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市卫生局负责)
(4)完成2009年33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做好2010年度16755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市爱卫会负责)
(5)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6)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市卫生局负责)
1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主要工作目标:启动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根据省政府安排,我市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
14.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主要工作目标:
(1)调整优化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市卫生局负责)
(2)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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