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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 民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靳卫平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林 奎  市宗教局副局长
  杨书林  市人防办副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全市“清剿火患”战役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靳卫平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 主 任:文万平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赵武军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成   员:杨维民  畅红梅  贾立荣
  高 攀  郭 鑫  魏 磊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空港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动员,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动员社会一切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市政府将于近期召开“清剿火患”战役动员会,并成立联合督查组,督导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26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重要节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组织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切实查处一批典型火灾隐患,拘留一批消防违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达到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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