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全面促进和保障南通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与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使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明显好转,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省、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到2015年,南通市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在全市基本形成规范的“八大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避免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得到基本控制,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火灾、水上交通、海洋渔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于 “十一五”期末。(“十二五”安全生产指标详见附件2。)
三、“十二五”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强化“八大”体系: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理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三大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全面执行《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并在执行过程中加以完善。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职能,积极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住建、工商、质检、海事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层面、各领域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建立人大、政协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公众、各类媒体、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和发挥职工的安全生产主人翁意识和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投诉特服电话、举报信箱的接待服务效能,畅通监督渠道。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结合实际,充实必要的人员,提高装备水平,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重点加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以及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到2015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网络进一步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健全。
3.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化工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评价,全面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对公共社会的影响,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加以管控,提高城市整体安全水平。通过实施城市安全规划,解除或减轻生产经营活动给城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带来的风险,促进城市本质安全目标的实现。继续推进全民参与的“安全社区”、“安全校园”建设,努力将南通纳入“全国安全社区”城市创建行列。
4.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发挥社会性监管作用,鼓励和规范民间组织参与安全监管,扩大公众参与度。全面推广“信息传递、互帮互助、资源共享”三位一体的企业安全理事组管理模式,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发挥企业主动能动性,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解决监管人员不足、专业不全的矛盾,实现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管理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稳步提升保险公司在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预防作用。借鉴国际上通行的保险业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用做法,引导和推动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中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积极参与到参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风险管理和事故善后等工作。试行提升政府效率的安全服务外包模式。鼓励各地将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向现代安全生产管理转变,积极实施安全服务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