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津粮政法〔2010〕8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局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组织落实。
一、按照国家粮食局《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通知》确定的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制定宣传方案,以5月为《条例》宣传月,做好《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宣传活动。要在继续保持以往有效宣传形式的同时,研究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受众面,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为全面推进粮食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关活动进展情况的文字和图片资料请及时报送市粮食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以便市局门户网站刊用。
三、积极开展为《粮食法》建言献策征文活动,认真组织好《条例》知识竞赛。征文活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有关人员专题研究,集思广益,形成较高质量的立法建议。要把《条例》知识竞赛作为学习、普及粮食流通管理法律知识的重要活动,尽量扩大参与面,确保具有粮食行政执法证书人员参加竞赛答题(竞赛试题见国家粮食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