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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2011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再补种20652人左右,全面完成补种任务。(卫生局负责)
  (2)在前两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4955人,乳腺癌检查2000人;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牧区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卫生局负责)
  (3)为6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卫生局负责)
  (4)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累计完成333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卫生局负责)
  (5)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卫生局负责)
  3.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发展改革委、卫生局分别负责)
  (2)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开展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旗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发展改革委、卫生局、民政局分别负责)
  (3)依托旗县级医院(含蒙中医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为旗县配置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发展改革委、卫生局分别负责)
  (4)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卫生局、财政局、公务员局分别负责)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形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加大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改革试点力度,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探索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形成规范化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医药价格机制。(卫生局、发展改革委、公务员局、财政局、编办、国资委分别负责)
  2.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1)着力提高旗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旗县级医院(含蒙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分别负责)
  (2)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旗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12名旗县级医院(含蒙中医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旗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卫生局、财政局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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