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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四是有农业的区县局要为农资生产企业负责人召开宣贯会,组织农业专家为农业、养殖大户至少举办1期“真假农资产品识别讲座”,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农资打假行动中提信心、增能力、得实惠。

  5.公布一批产品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3.15”期间,集中组织对与民生密切联系的产品进行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并向媒体发布专项监督抽查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结果。监督抽查的对象是衣(服装)、食(食品)、住(家装材料)、行(汽油、柴油)产品,3c认证产品和妇女儿童用品等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产品。

  6.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3.15”期间,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气瓶充装站和人口比较集中的车站、机场、商场、宾馆、饭店等区域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对公园、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厂(场)内机动车辆进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使用单位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

  “3.15”期间,组织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监督抽查信息,发布今年4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充分展示质监工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3.15”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纲要》发布实施之际,组织好“3.15”系列宣传活动意义重大。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到,做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对于广泛宣传贯彻《纲要》,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深入关注质量安全,主动参与质量建设,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努力推动质量进步,提升全市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做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市局成立专门项领导小组,分别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办公室和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全局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取得扎实成效。

  (二)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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