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重点排污企业退二进三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中心城区重点排污企业退二进三工作方案》已于2010年4月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岳阳市中心城区重点排污企业“退二进三”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转方式、调结构”要求,实现产业调整、城市发展、环境改善的目标,加速我市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进程,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首批纳入“退二进三”计划的重点排污企业为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岳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湖南韶峰岳阳建材有限公司、岳阳市新泰化工有限公司。市中心城区内未纳入首批计划的其它排污企业要逐步实施“退二进三”,经市政府批准,可“一企一策”享受鼓励政策。
二、工作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2010年4月至6月)。研究鼓励政策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宣传发动,对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二)制订工作方案(2010年5月至10月)。各企业根据“退二进三”计划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制订“退二进三”实施方案;审定各企业“退二进三”修建性规划;完成土地评估工作。
(三)积极推进实施(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完成“退二进三”企业土地收储工作,并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帮助企业新上产业项目;协助企业解决遗留问题;兑现对企业的鼓励支持政策。
三、鼓励政策
(一)对保留二产业、在异地工业园区内新上工业项目的“退二进三”企业,原厂区土地转变为经营性用地后,其土地拍卖溢价的市级留存部分全额返还给企业,但所返还金额80%以上须用于新上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
(二)对转变经营业态,没有条件在异地新上工业项目的“退二进三”企业,原厂区土地转变为经营性用地后,其土地拍卖溢价的市级留存部分,属工业出让地的按80%返还给企业,属划拨土地的按60%返还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