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退二进三”企业土地拍卖溢价的市级留存部分返还企业后,余下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原所在区财政。
(四)“退二进三”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需交纳税费的,参照旧城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
(五)“退二进三”企业在工业园区新上项目的,享受所入驻园区优惠政策。
(六)对企业所退出的二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奖励补助资金。
(七)企业在“退二进三”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确定支持政策。
(八)对实施“退二进三”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业主及个人,市政府另行奖励;对提前完成任务的企业,每提前一年奖励200万元。
(九)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退二进三”的企业,取消上述优惠政策支持,并责令其限期关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中心城区重点排污企业“退二进三”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中心城区重点排污企业“退二进三”工作领导小组,市长黄兰香任组长,常务副市长郭振斌任第一副组长,副市长韩建国、隋国庆、陈四海、蒋锋任副组长,市工业经委、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房地产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岳阳电业局、市人民银行、岳阳楼区政府、云溪区政府、君山区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工业经委,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湘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业经委主任文春方、市环保局长李国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调度工作进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为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每个“退二进三”企业成立由一名市级领导挂帅、一个责任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和岳阳楼区参与的联手帮扶工作组。
五、加强督查
市中心城区重点排污企业“退二进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订考核办法,对“退二进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讲评,年终进行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特事特办,为企业“退二进三”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