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市场供应的通知
(岳政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湘政发〔2010〕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市场供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足和稳定城镇专业蔬菜基地面积。严格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镇常住人口市级人平3.3厘,县级市人平3厘,县城人平2.5厘的标准,保有城镇专业蔬菜基地面积,面积不足的要按照标准补足。加强对专业蔬菜基地的保护,严格实行占补平衡、科学规划。划定蔬菜基地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由市和县、市、区蔬菜行政主管部门发文确定并造册建档。用5年时间在全市扩补专业蔬菜基地3万亩,其中市级专业菜地在君山区新扩2万亩,县(市)级专业菜地新扩1万亩。
二、加强专业蔬菜基地管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征用城镇专业蔬菜基地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报经市、县市区蔬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依法足额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后,国土资源部门方可办理用地手续,用地单位方可用地。
三、加强“菜篮子”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销售的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积极引导支持“菜篮子”产品规模生产基地组建经济合作组织;加大对蔬菜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发展蔬菜加工。鼓励、支持蔬菜产业化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南省著名商标等名牌产品。充分利用我市现有“菜篮子”产品的优势产业区域,用5年时间建设一批规模化、设施化、集约化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好市级蔬菜设施育苗中心和6个县级蔬菜设施育苗场。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省、市、县级蔬菜标准园。积极扶持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引导、支持食用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用3至5年时间建设好市级食用菌菌种研发中心,建设好一批食用菌单品规模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