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湘办发〔2006〕13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乡镇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廉洁型乡镇人民政府,现就加强乡镇(含街道办事处、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务实高效、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和基层站所转变职能,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方式,创建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建设模式
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的原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以“大厅模式”为主,“集中办公模式”为辅。
(一)“大厅模式”: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大厅,乡镇有关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在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集中办公模式”:乡镇利用现有场所,将涉农部门和基层站所相对集中办公,各自设立办事窗口,开门办公,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三、建设标准
(一)有固定的办公用房、统一的便民服务中心标牌、群众熟知的固定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办事的坐椅、饮水机等,各窗口有明显的标识牌,室内有公示告知板,有档案柜,有条件的配备办公电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二)人员配备到位,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原则上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窗口工作人员由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担任,人员相对固定、挂牌上岗。公示办事流程,规范办理项目,对进驻办理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及办事环节,制作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卡。工作制度齐全,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及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公开,设有群众意见簿。工作职责明确,制定中心负责人和各办事窗口的工作职责,并有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