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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4、上报办理: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由工作人员负责审查材料,明确告知所需的材料、费用及办结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由主办部门负责上报,积极联系办理,全程帮助办结。

  5、明确答复: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事项,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批准的理由,给予明确答复。

  6、协助办理:群众申办有关事项确有困难的,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和帮助起草、填写有关较为专业或复杂的申报资料。

  七、工作目标

  到2010年底,全市80%乡镇建设好便民服务中心,2011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实行“一个大厅、一个窗口、一条龙服务”,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效能投诉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积极推进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乡镇人民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是新形势下提高乡镇人民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科学合理设置窗口,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对涉农审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能下放到乡镇政府和基层站所的审批权限及时下放,最大可能地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农民群众。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各地要本着“便民、利民、实在、实用”的原则,对基层站所和乡镇现有的办公场所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科学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原则上要设立办事大厅,各基层站所在大厅设立办事窗口;条件暂时不成熟的,可按照证照办理、咨询服务、矛盾调处等进行分类,实现基层站所集中办公,各自在本单位设立办事窗口。今后如新建乡镇办公大楼,要把办公楼一楼规划建设为便民服务中心。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中心网络互通、网上审批。

  (三)加强指导,强化管理。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主动做好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活动,促进乡镇基层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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