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局挂职的通知
(甬土资干〔2011〕17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水平和处理问题能力,加强系统内干部队伍建设,市局研究决定,计划从今年开始,用3年(2011-2013)时间,每年从各县(市)、区局(分局)选拔3名左右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局机关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名额
各县(市)区局(分局)各推荐1名。
二、挂职条件
1、政治可靠、综合素质良好、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2、被列为市局管理的后备干部;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群众认可度较高。
三、推荐程序
各县(市)、区局(分局)按照分配名额,经党委(党组)研究后向市局推荐,并填报优秀年轻干部挂职推荐表。市局党委根据干部培养需要和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挂职干部人选名单、岗位安排及报到时间,并通知所在单位。
四、挂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