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力
副组长:邱华松、李子松
成 员:戴世登、吕健英、林英、常学勤、陈勇、史筱华,各区卫生局局长、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单位推荐
各区、各单位认真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评议、自下而上的方法,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每个区(单位)(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协会)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各区、各单位在2012年4月25日前将推荐审批表和简要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附送软盘)报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人:陆小艳、刘婷;联系电话:2128953。
各区由区卫生局统一推荐。(有关表格可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www.zhhealth.gov.cn下载。)民营医疗机构由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统一推荐。
(二)组织评审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名单和先进事迹报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表彰名单。
(三)公示
对拟表彰的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通报表彰
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对通过公示的个人,授予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称号,在纪念大会上进行表彰。
附件:1.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护士推荐审批表
2.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医生推荐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护士推荐审批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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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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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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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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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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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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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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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护士资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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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护理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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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红会或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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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十字志愿服务时间(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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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1000字左右,可另附或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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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红十字会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卫生主管部门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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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志愿者协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红十字会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卫生局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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