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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评选活动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力

  副组长:邱华松、李子松

  成 员:戴世登、吕健英、林英、常学勤、陈勇、史筱华,各区卫生局局长、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单位推荐

  各区、各单位认真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评议、自下而上的方法,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每个区(单位)(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协会)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各区、各单位在2012年4月25日前将推荐审批表和简要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附送软盘)报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人:陆小艳、刘婷;联系电话:2128953。

  各区由区卫生局统一推荐。(有关表格可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www.zhhealth.gov.cn下载。)民营医疗机构由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统一推荐。

  (二)组织评审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名单和先进事迹报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表彰名单。

  (三)公示

  对拟表彰的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通报表彰

  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对通过公示的个人,授予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称号,在纪念大会上进行表彰。

  附件:1.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护士推荐审批表

  2.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医生推荐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护士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职务

 

出生日期( 岁)

 

文化程度

 

取得护士资格时间

 

从事护理工作年限

 

参加红会或志愿者

 

红十字志愿服务时间(小时)

 

主要事迹

(1000字左右,可另附或续页)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红十字会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卫生主管部门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红十字志愿者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红十字会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卫生局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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