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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机局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机局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农机科〔2010〕13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19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机化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特制定《宁波市农机局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宁波市农机局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的推进我市农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我市农机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宁波市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190号)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及宁波市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以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资源节约型技术为目标,以低能耗农业机械和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坚持突出农机节能重点和农机节能技术的原则,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机化节能减排技术体系,提升农机化节能减排的整体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农业做出贡献。
  二、工作措施
  节能专项行动总体时间安排为2010年7月~2011年2月。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8月中旬):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成立节能行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工作网络,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中旬~12月底):全面组织开展各项农机节能专项活动,切实加强农机节能目标动态监管、跟踪管理、督促检查;深入各个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主动倾听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及广大农民的呼声,帮助解决他们的突出困难;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农机节能行动,积极动员广大农民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机节能工作,促进农机节能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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