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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意见


  (九)加强安全质量风险监控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从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及交付使用,实施全过程的建设风险管理。施工阶段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严格把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等关口。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动态全程监控。

  (十)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施工作业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通过项目标准化的组织建设、标准化的管理制度、标准化的现场布置,使施工现场的人和物(材料、设备、环境)始终处于良好的有序的安全状态。通过各工序基层作业队规范的工艺流程、规范的施工作业、规范的检查验收,保障现场文明、建设安全和工程优质。

  (十一)培育适应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的人才和队伍。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内轨道交通建设技术、管理人才及施工、监理队伍将面临着严重的紧缺形势,加快培育人才和队伍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建立全省轨道交通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广州、上海等具有丰富经验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逐步结合我省人才和队伍资源优势。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针对在建项目开展关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质量技术的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本省优势企业和人才,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事业。

  (十二)加强工程技术管理。对采用“四新”技术的项目,实施前必须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并按规定核准后报省住建厅。

  (十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省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信息化平台,整合资源、公布信息、加强交流、提高监管效率。

  (十四)着力抓好总结提升工作。我省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已有近10年的历史,参与建设、管理和监督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地要加大总结和研究力度,适时总结技术和管理经验,逐步上升为我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指南、作业指导、工法、地方法规或标准。要集中力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先行在我省推行。

  四、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十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强本地区轨道工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建设单位直接领导、自主管理原则,不断强化建设单位对应急救援队的日常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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