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一、“事业机构名称”是指承担此项职能的事业单位名称。
二、县区级名称栏填写所有县(区)名称,无相应机构也填写。
三、如机构同其它机构合设在一起,几块牌子一套人马,填表时将所有合设机构名称一并填报。
四、经费来源填写财政拨款、自筹自支、部分自筹等。
五、机构设置方面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予以说明。
附件3:
市 县(市、区)级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汇总表(表2)
单位(盖章):
级别 | 数量 | 设立市场信息行政管理机构数量 | 比例(%) | 人员编制
(人) | 现有人员
(人) | 设立农业信息中心数量 | 比例(%) | 人员编制
(人) | 现有人员
(人) | 财政拨款比例(%) | 自筹自支比例(%) |
县(区)级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