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公布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的通知
各有关市水利局:
现将水利部"关于公布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水建管[2011]23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全面建立和落实各类水库大坝安全责任。根据水利部的要求,各地在落实好大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要逐库落实好辖区内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并将落实的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或管护责任人)在当地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切实将水库大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不同层面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各级水库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当好参谋,主动向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汇报需要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的工程安全问题,各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了解熟悉水库大坝安全状况,并到水库进行现场办公,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大坝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